唐章小小 发表于 2020-4-24 21:33

《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》废止

据新华社4月2日报道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,公布《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》,包括《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》在内的10部行政法规从即日起被废止。这意味着,继收容遣送制度、劳动教养制度被废止之后,作为行政强制措施存在28年的收容教育制度也正式被废止。

废止收容教育制度,不是为卖淫、嫖娼张目。收容教育虽不再实施,但卖淫、嫖娼行为还是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明确规定的违法行为,还会受到相应的治安处罚。”周浩告诉《财经》记者,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六十六条规定,卖淫、嫖娼的,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。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,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。此外,《刑法》还规定了组织卖淫罪、强迫卖淫罪等相应罪名。




这对广大开车的老司机是个好事情啊,意味着将来睁一只眼闭只眼了。

消息来源于中国政府网:http://www.gov.cn/zhengce/content/2020-04/02/content_5498250.htm


无灵魂游走 发表于 2020-4-24 22:36

多谢,谢谢楼主。

dalirockl 发表于 2020-4-26 17:49

论坛有你更精彩

Penniless 发表于 2020-4-28 11:51

谢谢楼主分享,已经收好

fuyuyu 发表于 2020-4-30 13:17

多谢分享

zhaoyafeiz 发表于 2020-5-1 10:32

论坛有你更精彩

泪点是你 发表于 2020-5-1 14:54

感谢分享 感谢分享 感谢分享!

为爱搁浅心脏 发表于 2020-5-1 19:39

总算找到了,真是不容易。

Krureno 发表于 2020-5-2 13:14

感谢分享,很用心了的说

偏执的温柔 发表于 2020-5-5 18:01

谢谢分享太赞了

泪不肯走 发表于 2020-5-11 18:26

多谢分享,很不错的资源
页: [1] 2 3
查看完整版本: 《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》废止